“净含量”标注不规范?安徽省祁门县市场监管局送法上门来帮忙
3月6日,安徽省祁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某企业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与实际重量不符。该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涉诉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核查中,执法人员使用校准过的计量器具对企业产品进行称重核验,发现产品实际重量与包装标注的净含量存在较大偏差。企业负责人解释称,在包装称重时,仅计算了最外层大包装的重量,忽略了内层小包装重量不应计入净含量,导致产品实际重量不足。
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释“净含量”的定义,并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净含量”的相关规定,同时宣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本办法附件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企业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规学习,并对执法人员的“送法上门”表示感谢。
国家从法律层面严格规定食品标签上的“净含量”标识内容,旨在防止企业不按实际标注净含量,从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当前定量包装“净含量”标注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一方面依据法规对上述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立案调查;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标签标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让企业在接受执法监督的同时感受到服务的温度。(程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