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仪每年检定合格才投入使用

近日,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举行了“江门市高速公路测速工作情况通报会”,就前段时间部分媒体所报道的关于江门高速公路测速仪的争议问题给出回应。  江门市交管局表示:其各大队使用的测速仪,每年均通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才投入使用,并且今年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院年度检验结果也显示,全市交警部门在用的雷达测速仪全部合格。

  12月7日,3名自称茂名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到江门市交管局高速三大队反映,其单位有两辆小车10月26日在开阳高速公路(江门段)被抓拍到超速行驶,但车辆安装的GPS系统显示当时车辆并没有超速,他们表示对高速三大队使用的测速仪器准确度有怀疑。

  12月21日晚某电视台一栏目以 “一纸罚单惹争议”为题报道了对江门市交管局高速三大队测速工作进行暗访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关于高速公路测速仪问题的争议。

  对四大质疑一一回应

  新闻媒体与当事人一起对江门市交管局使用的高速公路测速仪提出四大质疑。交管局则在情况通报会上对这四大质疑作出了一一回应。

  质疑一:测速仪是否每年都进行年度检验?

  节目中报道称民警向他们提供的只是去年的检定报告,因此认定高速三大队的测速仪今年没有进行年度检定,从而对高速公路上的测速仪是否每年都进行年度检验提出质疑。

  回应:江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大队使用的测速仪,每年均通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才投入使用。

  节目中所提到的民警出示过期检定报告,是由于当日江门市全部测速仪的检定报告还在华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尚未取回,因此民警才出示去年的检定报告,并且已作出解释。但该节目只截取了部分暗访内容,是不够客观的。

  质疑二:是否每台测速仪都进行年度检验?

  节目中提到开阳高速62公里处天桥底东西向各5台、共10台测速仪,而称民警承认只有2台测速仪于去年通过了检定,从而对每台测速仪都是否进行年度检验提出质疑。

  回应:节目提到的所谓10台测速仪是交管局用于路面车流情况的视频监控设备,该设备只向后台监控室回传实时视频,以起到及时掌控路面情况的作用,并没有对过往车辆进行速度监测的功能。不是节目中所认定的测速仪,不是电子计量取证工具,因此不属于必须强制检验的设备。

  质疑三:高速三大队的雷达测速仪是否准确?

  回应:关于测速仪与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巡航定速系统不一致问题,江门交管局经过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到,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巡航定速系统均是没有经过质监部门检定的,不是法定的计量工具,它作为一种商品仅供驾驶者参考。

  质疑四:交警部门的罚款是否为“增收”?

  节目中报道称交警部门的罚款额与他们自身收入直接相关,猜测交警的乱罚款是为了“增收”。

  回应:交管局负责人表示,他们按照国家规定,对交通违法处罚实行缴罚分离,由当事人亲自到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罚款全额上缴财政, 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所以根本不存在按百分比定额返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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