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质监局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医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为切实加强医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避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造成医疗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确认“医用三源”强制检定执法主体资格复函以及省局的明确要求,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怀质监局联发〔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医疗单位使用的医用计量器具(含“医用三源”)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医疗单位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申请周期检定情况,以及违规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等情况。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执法检查和情况通报等三个阶段实施。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怀化市局成立了医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市质监局局长任组长,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计量科、计量所和市卫生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量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知》对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各医疗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二是要认真做好医用计量器具的建档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质监局要结合这次专项检查,运用省局配备的计量检定管理系统,抽出专人全面完成本地区医用计量器具建档工作;三是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求各级质监、卫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搞好医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保质按量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专项检查工作已从2007年2月开始,计划5月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