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整治辖区验配眼镜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盛季时节将至,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太阳镜等眼镜制品更加为消费者起到了保护视力和增添美丽的作用。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正确引导消费,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眼镜制配市场。 近日,奇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奇台县精益眼镜行、奇台县何氏眼镜行、奇台县明亮眼镜行、奇台县茂昌眼镜行计4家眼镜店使用计量器具情况及验光配镜、销售眼镜制品生产许可证方面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验配眼镜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监管力度。 执法人员对配装眼镜行业进行检查后发现,眼镜店均存在销售的太阳镜、眼镜架、老视镜、护目镜等部分制品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有二家眼镜店尚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另二家眼镜店在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所配备的生产必要计量器具游标卡尺、瞳距仪、镜片测厚仪已超检定周期4个月。同时也存在在制配眼镜中未加贴生产许可证标志情况出现。 国家对配装眼镜企业采取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装眼镜企业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才能配置眼镜,同时眼镜架、太阳镜、老视镜、偏光镜等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所以眼镜配装单位必须在取得资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销售的眼镜制品也必须为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配眼镜制品和销售无证眼镜制品将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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