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秤装传感器骗煤 三“煤霸”获刑

 使用装有传感器的地磅随意控制煤的重量进行诈骗,纠集他人殴打其他煤炭经营者并索要钱款。记者昨日从市一中院了解到,门头沟“煤霸”梁兴印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他的两名同伙赵连祥、翟同军也被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

  法院查明,2008年3月期间,赵连祥、梁兴印、翟同军及闫珍瑞(另案处理)经预谋,在采购和出售煤矿的过程中,先后两次遥控事先安装在地磅上的传感器,使煤炭显示重量低于或高于实际重量,骗取煤炭535吨,价值人民币2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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