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强化环境监测类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无锡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监督管理的通知》(锡质监量函[2010]35号)的工作要求,宜兴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用的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等环境监测类在用计量器具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和周期检定工作。 根据我市的特点,宜兴质监局将进一步强化三个层面的计量监督管理,一是环保部门负责监管的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等单位;二是排水管理机构负责监管的接入污水管网的排污单位;三是用于太湖、河流断面等水质监测的计量器具。通过调查摸底,完善我市的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输入国家质检总局《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国家“CQS”强检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同时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开展检定工作,确保我市污染减排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宜兴市国家生态市作出新贡献。

重庆安正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09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