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开展超市计量检定合格公示活动

为巩固民生计量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昆明市质监局在全市城乡超市中推行计量检定合格公示活动,进一步强化惠民力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计量环境,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倡导计量诚信,全力推进昆明市计量诚信体系建设。

  超市计量检定合格公示活动,即:超市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且在用计量器具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强制检定、具有有效期内检定证书,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粘贴有检定标志,并以统一的形式在商场内向市民公示。

  近日,昆明市质监局召开超市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公示工作会议,全市17家超市的计量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局徐俊调研员就超市推行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公示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工作部署及要求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开展本项工作有利于提升超市管理和品牌,有利于群众监督,真正体现了计量惠民,希望各大超市积极开展好此项工作。市局计量标准化管理处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超市推行计量检定合格公示的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做了详细讲解。与会17家超市的计量管理人员就公示牌摆放地点、公示内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表示,将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方便老百姓监督,共创诚信计量、和谐城乡。

  目前,超市经营者正积极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做好超市衡器的配备和强制检定申报工作,督促营业员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好在用衡器。市局已协调计量技术机构,对原来安排在四季度进行检定的超市适当提前,已经检定合格的衡器加贴“CCV”强检标志。

  到今年9月30日前,全市具备相应条件的超市将陆续在超市适当位置悬挂或摆放(多个)公示牌,向市民公示“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或者“本商场使用的计量器具、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等字样。通过计量检定公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解决计量器具不合格、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消费者对计量器具受检情况不能一目了然等问题,确保超市称量零售商品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率达100%,为创建“计量诚信”超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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