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之窗】第二期|从古至今的法制计量

发展高质量,计量须先行!2024年“世界计量日”全球主题为“可持续发展”,中国特别主题为“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特开设#计量之窗#专栏,在5月20日前将连续推送计量文化科普知识和广东省产业计量工作情况(共7期)。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计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吧!

计量,古称“度量衡”

计量活动是伴随着制造生产工具、

分配生活物品、交换剩余物品等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

纵观历史

度量衡制度是计量最早的、

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

整个封建社会,每逢改朝换代

必重新颁布度量衡制度

计量既成为统一管理国家、

维持国家秩序的重要手段

也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

秦朝的度量衡法制。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确保全国范围内经济文化的正常交流,首要的事情是统一原六国不同的“度量衡”,颁发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规定“一法度、衡石、丈尺”“皆令如秦制”,用法制将秦国的度量衡制推行于全国,既开以国家力量从法律层面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度之先河,也对中国两千余年封建社会度量衡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秦朝统一度量衡

唐朝的度量衡法制。唐朝的度量衡管理水平较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度量衡管理的法令。唐朝规定度量衡的主管机关是太府寺和地方州府县衙门。太府寺主要负责制定度量衡标准,比如其规定面粉重量与容量的比率关系为“三斤四两为一斗”等;颁发度量衡标准器;施行度量衡检定。唐代在度量衡单位和技术上也较前代有较大改进,实行大小制并用。

▲唐代天平

解放前的度量衡法制。解放前,“米制”作为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制,国际上纷纷推行“米制”度量衡,为统一全国度量衡,消除对外贸易的计量障碍,民国政府派人去欧洲考察后,启动度量衡各米制单位中文名称的编订。

▲解放前度量衡制度

现代度量衡法制。新中国成立,中国计量事业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1953年,我国确认采用“计量”一词取代使用了几千年的度量衡,并赋予了计量更广泛的内容。

由于计量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手段,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的保障。特别是在对国计民生有明显影响,涉及公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或需要特殊信任的领域,必须由政府起主导作用,建立计量的法制保障。

197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暂行)》,使得中国的计量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意味着我国计量单位与国际单位制的接轨有了法律意义上的保障。

198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开始正式实施),并于同年加入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成为当时国际法制计量组织50个成员国之一。《计量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计量实现了法制化,由此计量工作从行政管理走向法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人类认知世界都是从量开始,没有计量就没有人类文明。穿越于历史长河2000多年前秦王政时代的“统一度量衡”至今意义深远。直至今日,世界各地仍以“天平”作为法的标志性图案,这是因为计量的背后象征着公正。因此,计量作为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科学,它是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技术规范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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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计量

编辑整理:广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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